信息中心政务公开实施细则
一、服务对象
专指参保单位的办事人员及参保职工本人。
二、服务内容
主要是个人帐户的修正和个人基本资料的修正等。
1、个人帐户的更正
在年度个人帐户公布之后,单位或单位职工如果发现个人帐户有误,请单位办事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,经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后做相应处理。即认定有误,则予以更正。否则,讲清事实,做好解释工作。
2、职工姓名等重要基本资料的更正
按照本局有关规定,此类数据将依据本局专管员的填报单进行更正。
以上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:吕春妍
三、服务标准
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本着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准确地做好信息修正工作。接待群众热情周到,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,语言文明、态度和蔼。提倡讲社会保险系统文明用语。根据2007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部署,严格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六个“一点”,即:态度热情一点、说话和气一点、耐心认真一点、解释细致一点、办理快速一点、服务周到一点;严格执行本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及《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承诺书》的要求。
四、监督检查
对已经更正过的资料,信息中心负责人要不定期的迸行抽查。如果发现信息录入等错误,则立即予以纠正,对第一责任人提出批评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该参保单位。
信息中心电话:4011696